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朱厥祥,许铭, 安徽省金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合肥工程建设承包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皖0881民初936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安庆市桐城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许铭:本院受理原告朱厥祥与被告许铭、合肥工程建设承包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金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皖0881民初9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