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代付兰, 五河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0311民初62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代付兰:本院受理原告五河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皖0311民初62号民事判决书。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