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沈龙,赵东云,赵亮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皖0321民初8056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人民法院
内容
赵东云、赵亮:本院受理(2021)皖0321民初8056号,原告沈龙诉被告赵东云、赵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1、判令两被告支付货款1100000元;2、本案的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二十日内,开庭时间和地点定于2021年12月14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包集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
2021-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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