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汤玉龙,叶龙海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1124民初2290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叶龙海:本院受理原告汤玉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124民初2290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汤玉龙借款本金21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21年5月25日起按年利率3.85%计算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325元、公告费520元。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