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魏亮,刘洋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1124民初1714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洋:原告魏亮诉被告刘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124民初171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被告刘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原告魏亮借款6900元。”该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