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仰宗强,韦莉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韦莉:本院受理仰宗强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相关诉讼文书,且无法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九时整(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8-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