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周本梅,徐敏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皖0521民初2907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人民法院
内容
徐敏:本院受理原告周本梅与被告徐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被告徐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周本梅借款26300元。若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75元、公告费780元,合计1255元,由被告徐敏负担。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521民初29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或领取判决书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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