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毛雷, 马鞍山润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0521民初1817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毛雷: 本院受理的原告马鞍山润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皖0521民初18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马鞍山润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诉请。本案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原告马鞍山润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负担。你方需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