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张建勇,张友志,黄友,刘国江, 承德万利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翁牛特旗人民法院
内容
张建勇、张友志、黄友:本院受理原告承德万利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诉刘国江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广德公法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刊登日期
202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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