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武伟,王世容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世容:本院受理原告武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坂东人民法庭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