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景海,林勇,池福森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0)闽0124民初2504号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林勇:本院受理原告刘景海与被告林勇、池福森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作出(2020)闽0124民初2504号民事判决书,因刘景海对判决不服,在规定的上诉期内提起上诉:请求依法撤销该判决,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答辩状。 |
刊登日期 |
2021-0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