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李德胜,苏三岭, 安徽省新路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阳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皖0321民初4178号
案由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公告人
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人民法院
内容
河南阳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苏三岭:本院受理原告李德胜与被告安徽省新路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阳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苏三岭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321民初4178号民事判决书和(2021)皖0321民初4178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
2021-11-1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