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云,王国权,候国春,马栋,李福安,余爱萍,王玉红,甘肃春绿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高军,张加宏,毛秀玲, 张掖市嘉宏农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春绿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张掖市花寨甄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张掖市甘州区富民蔬菜专业合作社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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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 |
公告人 |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掖市甘州区富民蔬菜专业合作社、王云、王国权、候国春、马栋、李福安、余爱萍、王玉红、甘肃春绿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高军、张掖市嘉宏农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张加宏、毛秀玲: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市花寨甄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长安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