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红军,陈红花,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支行 ,甘肃宏帆商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19)甘0102民初11294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红军: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支行与你、甘肃宏帆商贸有限公司、陈红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甘0102民初1129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中,因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已对你名下兰州市榆中县和平镇薇乐大道298-10号第1单元602室(和平嘉园3#楼)的房屋进行了评估,涉案房屋评估单价为6122.00元/平方米,总价为558265.00元。现向你公告送达评估报告书、拍卖裁定书、拍卖通知书、强制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限令你于本公告期满后次日起三日内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
刊登日期 |
2021-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