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唐小平,贾英祯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甘0123民初284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贾英祯:本院受理原告唐小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0123民初2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准予原告唐小平与被告贾英祯离婚。二、孩子唐沛堯(2006年2月14日出生)由原告唐小平抚养,被告贾英祯享有探视孩子的权利。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唐小平承担。限被告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和平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