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延清,徐吉秀, 兰州连电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永登县博盛商贸有限公司 ,永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敦煌路信用社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甘0103民初5421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兰州连电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张延清:本院受理(2020)甘0103民初5421号永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敦煌路信用社诉你公司及永登县博盛商贸有限公司、徐吉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甘0103民初54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