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崔明利,金德兵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1226民初7454号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金德兵:本院受理原告崔明利与你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226民初7454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要点:被告金德兵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崔明利光伏发电承揽费用36000元。案件受理费375元,由被告金德兵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