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马飞,李兰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18皖0603执2522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马飞:本院执行的(2018皖0603执2522号李兰与马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查封并评估了被执行人马飞所有的皖FM989号车辆。安徽省金和房地产土地价格评估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8日作出皖金和估字[2021]086号评估报告,认定上述财产价值为22900元。本院经多次向你方送达上述评估报告你方未接收,特向你方公告送到上述评估报告,如对评估报告不服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书面异议(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对上述房屋启动司法拍卖等程序子以处分。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