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高龙,曹俊,张红成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皖1102民初1208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内容
曹俊、张红成:本院受理原告高龙诉被告曹俊、张红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102民初120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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