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六安市万盛隆商贸有限公司恒大御景湾店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皖15民初583号 |
案由 |
其他民事 |
公告人 |
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六安市万盛隆商贸有限公司恒大御景湾店:本院审理的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六安市万盛隆商贸有限公司恒大御景湾店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皖15民初583号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6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