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秦立琨, 东兴富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桂0681民初1258号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东兴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秦立琨(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已受理原告东兴富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秦立琨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2021)桂0681民初1258号]。因你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须知、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五个严禁”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申请审判委员会委员回避权利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8时3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