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申,胡坤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0121民初3803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胡坤:本院受理原告王申诉你方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121民初38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胡坤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王申劳务款60000元。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