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申,胡坤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皖0121民初3803号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公告人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人民法院
内容
胡坤:本院受理原告王申诉你方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121民初38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胡坤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王申劳务款60000元。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
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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