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树兵,罗金梅,莫金霞,梁长才,梁忠花,梁能旦,梁能刊 |
公告类型 |
更正 |
案号 |
(2021)桂0127民初839号 |
案由 |
抚养费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横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梁长才:本院于2021年10月17日刊登在G162版的原告黄树兵诉被告莫金霞离婚纠纷一案的公告中,公告内容应更正为“梁长才:本院受理原告罗金梅与被告梁长才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桂0127民初8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予原告罗金梅与被告梁长才离婚;女儿梁忠花、儿子梁能旦、梁能刊由原告罗金梅抚养,抚养费由原告罗金梅自行负担,直至子女分别年满十八周岁时止;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罗金梅负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百合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更正 |
刊登日期 |
2021-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