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修云,许世琴,周天祥,翟华福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黔0123民初222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修云、许世琴:本院受理周天祥与你们及翟华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0123民初2221号,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黔0123民初22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扎佐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扎佐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