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邵勇,邵明, 贵州兴宏诚贸易有限公司 ,贵州玖能石化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黔0123民初1754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贵州兴宏诚贸易有限公司、邵勇、邵明:本院受理贵州玖能石化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0123民初1754号,因你们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追加被告申请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