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忠国, 滁州瑞德金塑制造有限公司 ,安徽金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1102民初2824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忠国:本院受理原告滁州瑞德金塑制造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金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忠国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102民初28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