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敏,唐波, 开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黔0121民初3451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敏、唐波:本院受理开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唐波、杨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0121民初3451号,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