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方仕学,何飞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黔0121民初4695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何飞:本院受理方仕学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黔0121民初4695号],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案件应诉、举证、适用程序通知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期限内如不提交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将于举证及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