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汤贺,刘光辉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人民法院
内容
刘光辉:本院受理汤贺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将于举证及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开阳县人民法院龙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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