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汪太宾,李雷,任志刚,王琛,王玮, 蚌埠市小天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蚌埠任氏长德商贸有限公司 ,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民再56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蚌埠任氏长德商贸有限公司、蚌埠市小天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汪太宾、李雷、任志刚、王琛:本院受理的再审申请人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蚌埠任氏长德商贸有限公司、原审被告蚌埠市小天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王玮、汪太宾、李雷、任志刚、王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皖民再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