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游志军,丁仁光,龙满弟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龙满弟:本院已受理原告游志军诉丁仁光、龙满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立即归还原告所有借款人民币30万元;2、请求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1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