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贵州金富旺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吉科电气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黔2601民初881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吉科电气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黔2601民初881号原告贵州金富旺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诉吉科电气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吉科电气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地址不详,现依法向吉科电气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期满后第三日(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