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芳,尚苗苗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皖0603执2728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芳:本院执行的你与尚苗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603执2728号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网络询价报告。查封并评估了你名下位于淮北市相山区相山路(淮北矿务局煤田地质勘探队)B2-16幢607(不动产权证书号:13018738, 13018739)房产,京东大数据询价平台估价为479735元、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估价为548759元、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估价为492567元。如对执行裁定书、评估报告不服可在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书面异议,逾期将依法拍卖。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