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金成刚,张成付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1125民初4286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成付:本院受理原告金成刚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125民初428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