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陶余强,陶伟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皖0121民初6353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陶伟:本院受理原告陶余强与被告陶伟民间借贷纠纷(2021)皖0121民初6353号一案,原告陶余强的诉讼请求为:1.要求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21年7月至款清时止,按照银行最高利息计算);2.本案的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第十一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