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儒斌,陈伟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0303民初3127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伟:本院受理原告王儒斌诉被告陈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303民初312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