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魏建伏,高军平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赵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高军平:本院受理魏建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应诉通知书、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