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艳,丁欣,丁静丽,高鑫,陈博,耿继伟,第三人-蔡静,刘涛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1203民初1026号 |
案由 |
债务转移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耿继伟、蔡静、刘涛:本院受理原告陈艳、丁欣、丁静丽、高鑫、陈博与被告耿继伟、第三人蔡静、刘涛债务转移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皖1203民初10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