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刘清,刘殿全,刘殿国,高俊,逄明臣,荆秀苑, 元氏县方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宽甸满族自治县支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辽0624民初1244号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公告人
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内容
元氏县方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清、刘殿全、刘殿国诉你公司与高俊、逄明臣、荆秀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宽甸满族自治县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辽0624民初1244号,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向你公司直接送达民事判决书及民事上诉状,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述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2021)辽0624民初1244号民事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
2021-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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