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玲,王存良,崔长月,郭明灿,石亲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皖1324民初5019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人民法院
内容
郭明灿、石亲:本院受理原告王玲、王存良、崔长月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皖1324民初50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行政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
202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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