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梁东升,杨波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1221民初2743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波:本院受理原告梁东升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221民初27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杨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梁东升借款150000元。案件受理费5800元,由原告梁东升负担2500元,被告杨波负担33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