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许金凤,方正文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0603民初3681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方正文:本院受理原告许金凤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603民初36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准予原告许金凤与被告方正文离婚。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