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燕,刘希宽,安辉,杨新刚, 六安龙旭锦秀农业有限公司 ,安徽龙熙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1502民初2359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六安龙旭锦秀农业有限公司、刘希宽、安辉、杨新刚、安徽龙熙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燕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502民初235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三十铺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