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邱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安支行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辽0321民初580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邱磊: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安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2021)辽0321民初580号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0月14日10时00分在本院4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7-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