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嫒嫒,王晓峰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辽0321民初第2177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晓峰:本院受理原告张嫒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辽0321民初第21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7-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