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唐茂春, 大连中鼎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凤城市鑫鹏矿产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辽0204民初6553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凤城市鑫鹏矿产品有限公司、大连中鼎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唐茂春与被告凤城市鑫鹏矿产品有限公司、大连中鼎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辽0204民初6553号,因受送达人凤城市鑫鹏矿产品有限公司、大连中鼎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逾期不出庭或者不答辩的,本案将缺席审理,并定于2021年12月16日上午08时40分在本院20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0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