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永宏,宋丽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181民初3237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宋丽:本院受理原告王永宏诉被告宋丽离婚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81民初323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