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秦侠,李永锦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1221民初4368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永锦:本院受理原告秦侠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外出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221民初43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