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辽宁慈恩煤业有限公司 ,康平县人民政府 ,法库县人民政府 ,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方家屯镇后旧门村民委员会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123民初675号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辽宁慈恩煤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方家屯镇后旧门村民委员会诉被告康平县人民政府、法库县人民政府和你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23民初6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