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焕江,中稹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王晓军,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康平支公司 ,辽宁泰盈混凝土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辽0103民初13118号 |
案由 |
保险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中稹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王晓军:本院受理原告刘焕江诉你们与辽宁泰盈混凝土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康平支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辽0103民初13118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于送达的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9-12 |